{{ $t('FEZ002') }}輔導室|
新北市 109 學年度「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學生之班級經營與親師溝通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15條。
(二)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提升本市教師對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認識。
(二)提供導師面對情緒行為問題可執行的班級經營策略與行為訓練方向。
(三)提供導師面對具過動與不專注症狀孩童之行為策略。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永和區網溪國小(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79號)
四、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普通班教師、特教教師,自由報名參加。
{{ $t('FEZ003') }}2020-10-30
{{ $t('FEZ014') }}20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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