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108年至110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第1年度保險期間屆期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9年2月24日總處給字第1090027389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查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前經人事總處公開徵選,獲選承作旨揭保險業務,辦理期間自108年4月1日0時起至110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2年,其中第1年度保險期間將於109年3月31日屆期。為維護在保者之保險權益,爰請貴機關(學校)提醒上開屆期訊息。相關資料請逕至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www.dgpa.gov.tw)最新消息、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下載運用。另如有相關需求,請逕洽該公司瞭解辦理,洽詢電話:0800-098-889。
1090302 新北市政府 新北府人考字第1090285844號函
{{ $t('FEZ012') }}
{{ $t('FEZ003') }}2020-03-05
{{ $t('FEZ005')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