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公告本市109學年度國小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相關表件,請至本局網站「教育公告/教師介聘」下載,並依限完成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校服務作業要點辦理。 二、市內介聘作業時程如下,請參加介聘之學校務必確實宣導各作業時程: (一)109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09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4時止:申請介聘教師應至本局校務行政系統(網址:https://esa.ntpc.edu.tw)完成「市內介聘」申請填報資料,列印申請表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於109年4月7日(星期二)前送服務學校人事單位初審;人事單位完成初審後,列印申請表簽核章並確認無誤後,請以學校為單位於109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寄(送)達三光國小,並於信封上註明市內介聘字樣;逾時不予受理,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二)109年4月9日(星期四)至109年4月10日(星期五)中午12時:審查小組進行市級積分審查作業。 (三)109年4月10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請申請介聘教師自行至校務行政系統確認審查進度及線上補件通知。 (四)109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如為「縣市級審查疑義說明」註明補件者,請將補件資料送達、傳真或Email至三光國小(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157號;傳真:(02)29724015;Email:ad5173@ntpc.edu.tw),逾時視同放棄補件。
(五)109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6時:公告市內介聘達成名冊,請至本局網站「教育公告/教師介聘」查詢下載。
(六)109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11時前:請達成介聘教師至達成介聘學校報到並接受教評會審查,當日准予公假,惟課務自理;達成介聘學校未依限召開教評會審查者,視同無條件接受。
(七)109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3時前:達成介聘學校將審查結果回傳至三光國小(傳真:(02)29724015)。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函 1090320新北教人字第10904989081號
{{ $t('FEZ012') }}
{{ $t('FEZ003') }}2020-03-22
{{ $t('FEZ005') }}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