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函轉雲林縣政府修正109年度臺閩介聘至該縣國中小學暨幼兒園之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依雲林縣政府109年4月8日府教學二字第109241164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4.14新北教人字第1090636552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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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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