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第15條第2項留職停薪之年資計算,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4月20日中市教中字第109003231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教育部函文影本各1份。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4.22新北教人字第1090717579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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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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